今天,大衛J. Kappos,商務部副部長,知識產權與美國專利和商標辦公室主任宣布,他將離開該機構在2013年1月底左右。 Kappos機構的員工表示感謝,並表示,它已經是一個巨大的特權導致了美國專利商標局在過去三年半的時間裡。 在大多數時間,他參與了倡導和實施美國發明法“,自1952年以來對美國專利制度最顯著的變化,代表的法律。 我們祝愿他一切順利在他的未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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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旨在幫助獨立發明人,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擬修訂專利案件的實踐規則實施的微觀實體提供美國發明法(AIA)。 如果申請人有資格作為一個微型的實體,那麼申請人資格減少支付的專利費,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行使其下友邦保險的費用設定機關。 友邦費設置規定設置的微觀實體的申報設置或調整的費用優惠75%,搜索,審查,發放,呼籲和維持專利申請量和專利。
更具體地說,該辦公室提出變更執業規則所載的程序對申請人要求微實體地位,並支付專利費作為微實體。 同樣是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變更執業規則設定的程序對申請進行通知該辦公室,微實體地位的損失,糾正錯誤支付的微觀實體金額支付專利費。 美國專利商標局公佈的2012年5月30日在聯邦紀事這些建議修改規則。
要建立微觀實體的狀態,根據擬議中的規則,申請人必須證明申請人:
公佈在聯邦註冊的建議規則,以落實小額實體提供友邦開始一個60天的公眾評議期。 在此期間,市民可提供有關擬議中的規則的書面意見。 在聯邦註冊公告可 在這裡, 可以找到關於擬議中的規則來實現微實體提供進一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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